長春金融高等專科學校各專業學費
財務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000元;
財務管理(長春工程學院‘3+2’專本銜接)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000元;
會計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000元;
市場營銷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000元;
市場營銷(長春工程學院‘3+2’專本銜接)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000元;
電子商務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000元;
物流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500元;
投資與理財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000元;
國際金融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000元;
金融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000元;
金融管理(與吉林工商學院“高職-本科3+2”專本銜接)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000元;
證券與期貨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000元;
國際貿易實務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000元;
會計(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4000元;
資產評估與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000元;
國際金融(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4000元;
會計信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000元。
長春金融高等專科學校助學政策
1、獎學金:學校根據學生的學習成績設三級獎學金制度;
2、對特困生學校每月給予伙食補助并提供勤工助學崗位;
3、符合助學貸款的學生可向銀行申請助學貸款。
長春金融高等專科學校發展歷程
1978年,中國人民銀行總行在吉林省財政金融學校的基礎上恢復建立吉林省銀行學校(現長春金融高等專科學校)。
1979年,學校更名為吉林銀行學校。
1983年,中國人民銀行總行在學校內創辦了中國人民銀行吉林省分行職工大學。
1992年,學校更名為長春金融高等專科學校,直屬于中國人民銀行總行。
2000年,全國高校體制改革劃為吉林省管理成為中央與地方共建、以吉林省政府管理為主的金融特色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2004年,金融系部分專業調出,成立長春金融高等專科學校經濟管理系。
2005年,金融業務專業和會計技術專業被分別授予吉林省高職高專教育首批“示范專業”、“特色專業”,金融業務專業更名為金融管理與實務專業。
2013年,學校依托“經濟管理系大學生創業教育基地”設立“長春金融高等專科學校大學生創新創業研究中心”。
2014年5月學校通過高等職業院校人才培養工作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