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養目標:培養能貫徹黨和國家教育方針政策,遵守教育法律法規,熱愛學前教育事業,具有職業理想和敬業精神;掌握學前教育必備的專業知識和專業技能,熟悉學前教育的基本規律,具備專業理念和良好教師職業道德、實踐創新能力強的高素質勞動者和技術技能人才。
就業方向:在幼兒園、幼教機構、幼兒各類藝術培訓機構(舞蹈、樂器、聲樂、美術、幼兒園英語等)從事教師或兒童顧問的職業;從事與學前教育相關的咨詢服務與兒童相關的企業設計制作與營銷,各類兒童用品開發的專業顧問或市場調查和分析專業人士等工作;在報社、雜志社、電臺電視臺等媒體工作任職兒童專欄節目的采編人員、傳媒策劃與制作等;在幼兒園、青少年活動中心等場所從事幼兒心理指導工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