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駕駛專業培養目標
本專業主要面向各內河航運企事業單位、船廠,培養能在生產(服務、技術或管理)第一線從事船舶駕駛崗位工作,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船員管理法律法規的要求,符合我國內河船員適輪標準,具有主動學習意識和終身發展能力的知識型、發展型技能人才。
船舶駕駛專業主要課程設置
航海學(航海學和航海儀器)、船舶結構與設備、航海英語閱讀、航海英語聽力與會話、航海氣象與海洋學、船舶值班與避碰、海上貨物運輸、船舶操縱、船舶管理、GMDSS通信設備、GMDSS通信業務、GMDSS通信英語; 項目訓練:水手工藝實習、熟悉和基本安全專業培訓、精通艇筏專業培訓、精通急救專業培訓、高級消防專業培訓、雷達觀測與標繪和雷達模擬器培訓合格證書、自動雷達標繪儀培訓合格證書、崗位綜合實習。
船舶駕駛專業就業方向
本專業畢業生通過國家海事局的海船船員適任評估和考試,并經過認可的船上培訓后,可以擔任海船船舶值班駕駛員(三副、高級船員)工作;加修完“內河引航”課程并通過內核船舶駕駛員適任考試后,可以擔任內河船舶駕駛員工作。